從評價比率看,在27個控權指標中好評率超過40%的共8項,包括全部權力法定指標,即人大、行政、審判、檢察、公安權力法定,人大、審判、檢察依法用權,其中審判、檢察權力法定,人大依法用權好評率超過60%;差評率超過40%的指標共11項,包括房屋限購、機動車限行依法決策,黨組織領導、政府領導、警察廉潔,全部問責指標,即干部任命、立法、行政、審判、檢察、公安問責,其中差評率超過60%的包括干部任命問責、行政問責、審判問責,干部任命問責的差評率高達66.48%(表16)。
[責任編輯:楊昀赟]